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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时间:2015-12-14来源:机电学院点击:1411
机电学院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工作细则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组织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如鹏
成员:左敦稳  郭勤涛  曲宁松  陈柏  沈建新  陆俊华
 
二、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文亮      
成员:许赞沈敏  陈炳发  卢文壮  游有鹏  鲁世红  刘桂琪
 
三、   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在2015年12月11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研究报告等);
(5)相关学科专业两个专家的推荐信;
(6)个人简历;
(7)个人陈述(不少于3000字);
(8)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10)缴纳报名考核费200元。
 
四、   初审
    提交申请材料日期截止后,学院按学科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进入考核的考生建议名单。由学院确认后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提前不少于5天在学院网页上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
 
五、   考核形式、内容和要求
1. 提交复印件的所有材料,请带原件备查。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3. 学院按学科成立考核专家组,每组设组长1名(博士生导师),组员不少于4名教授(其中至少2名博士生导师)。 另设秘书1人,负责对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4.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满分为400分,240分为合格。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60分钟。
 
六、   拟录取原则
1、考核成绩合格;
2、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七、   监督检查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工作负责,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院申请考核工作监督和检查,受理学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15号楼
联系人:刘桂琪   陆俊华
联系方式:84892552
投诉电话:84896460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学院
2015年 12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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