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精神、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4〕32号)相关要求,现将机电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和计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工作组:
组长:傅玉灿
组员:于敏、赵铮、王体春、陈妮、朱海华、武永、倪勇、康文欢、聂敏敏、王曦
2.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于敏
组员:徐锋、唐敦兵、郭宇、陈柏、李迎光
3.监督组:
组长:刘虎
组员:徐园平、李寒松、朱玉川、张臣、陆蔚华
二、推荐条件
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条件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应为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年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违背学术诚信,无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须通过当前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2。
3.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
4.依据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分进行排名,择优授予推免资格。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分=学习能力分+创新能力分+素质拓展分。
(1)学习能力分主要依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2)创新能力主要分依据与学业相关学科竞赛奖项、科研论文和创新项目。学生在学科竞赛、科研论文或创新项目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每个类别只取其中最高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3)素质拓展分评分范围包括各类评优评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
5.申请“支教专项”类推免资格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结合《关于组建第27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5-2026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4〕3号)要求进行推荐遴选。
6.申请“国防专项”的推免生,须报考国防科技大学。
三、选拔程序与时间节点
1.申请推免的学生于2024年9月13日(周五)12:00前将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命名“学号+姓名”发至cmee0521@163.com,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机电学院A15-348办公室;2024年9月16日12:00前学院审核并确定初选名单,将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并予以公示。
2.“支教专项”拟推荐名单由校团委在网站上公示。校推免小组审核和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3.申请推免的学生如与工作组、监督组的人员有亲属关系,请在汇总表中相应位置标注。
四、推免人数、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1.推免名额包括2023-2024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且本学年考核合格的学生。
2.机电学院采取综合评分办法进行排名,综合评分办法可参见附件1《机电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综合评价办法》。
3.鼓励推免生申报我校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我校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相近专业和理科申报工科专业的我校推免生,给予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并可参评新生特别奖学金。我校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即依据相关文件享受博士生待遇。“支教专项”推免生不能申请我校直博生。
4.“支教专项”推免生的只能报考我校,保留一年的入学资格。
2025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表:
专业 | 推免名额 |
机械工程 | 54 |
工业设计 | 8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33 |
机器人工程 | 8 |
智能制造工程 | 4 |
总计 | 107 |
五、其他
1.证明材料包括竞赛证书电子扫描版、团队成员排序证明、各种证书复印件须有学校组织单位的盖章。
2.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
3.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4.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第四学年的学习中有课程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或受到处分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5.本通知相关规定及要求,只适用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
机电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