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机电学院所有全职在校工作的教职工
二、办理流程
(一)中层领导人员: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层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
(二)涉密教职工: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三)非涉密教职工:
申请审批环节
报备环节
提醒:1.提交纸质版《持因私证照出国(境)人员保密及反间防谍安全防范承诺书》(附件2);
2.因特殊情况需更改行程或延长出国(境)时间,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学校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审批。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docx
附件2:持因私证照出国(境)人员保密及反间防谍安全防范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