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产入账
1.1入账标准
1.1.1基本标准
单价≥1000元须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单价≥500元且<1000元须做低值耐用品(以发票上税后价格为准)。
如果不做固定资产或低值耐用品,需在发票上写明理由,由项目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情况属实。
1.1.2大批同类
大批同类资产是指单位价值未达到1000元,但单价≥500元且单批次采购件数≥100件、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同类资产须进行固定资产入账。
1.1.3必须进行资产入账的资产
部分单位价值未达到1000元且未达到大批同类标准的资产须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具体包括:显示器、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
1.2验收原则
以同一批次同一供应商来源成交价格为判断依据
1.2.1<1万元
到货且验收合格以后,拍摄实物图片在系统中上传即可,商家提供的宣传图、渲染图等非实际拍摄图片不可作为验收依据。
申请人需保证领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的正确填写,其他信息尽可能详尽。
1.2.2≥1万元且<10万元
除上述流程以外,还需要提供采购方和供应方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照片,在系统中上传。
根据不同经费来源使用不同单位用印:
(1)科研项目凭借采购审批表加盖科研院合同公章;
(2)非科研项目可在采购系统进行合同审批,或在智慧门户进行合同用印审批,流程结束后,前往财务处303大项办加盖财务合同章。
(3)人才经费除(2)公章以外,还需加盖人事处公章
1.2.3≥10万元且<50万元
除上述流程外,需要学院层面验收,按照附件1《仪器设备验收记录表》各项要求,邀请院内相关专家老师签字验收,最终交予档案馆签字验收后完成验收流程,拍照后在系统上传。
1.2.4≥50万元
该价格区间需要学校相关部门参与验收,责任人需要按照附件2《验收申请模板》填写验收申请,提交给资产管理员,由资产管理员协调经费管理部门、纪委、档案馆等相关部门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前来现场开箱签字验收。开箱验收时,责任人需要在场,同时需要准备好:合同、验收记录表、招投标文件等材料,通知供应商到验收现场、并准备好开箱工具,以便开箱能顺利进行。
1.3入账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1.4审批流程
申请人发起入账申请,领用人确认,资产管理员审批,国资处设备科审批,审批完成后即可在系统中打印入账单,进行财务报销手续。
1.5打印资产标签并粘贴
资产标签是资产盘查的考核依据,是资产报废的凭证,责任人需要自主、自觉打印标签并在资产上粘贴,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 资产变动
2.1责任人变动
资产责任人对资产整个生命周期的各种过程(使用、维护、报废等)负责,请务必重视。现资产系统入固、变更等流程已包含“领用人确认”环节,从系统层面杜绝了以往资产随意“挂名”的问题。
在责任人厘清名下资产时,秉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需要将名下资产转移给正在使用者,发送申请后,需要领用人进入系统确认并完成后续审批流程后方可变动完成。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2存放地点变动
如资产由于出借、搬迁、转移等原因发生位置变动,需要在系统中进行修改。有责任人发送变动申请,管理员和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系统信息即可变动成功。资产存放位置正确与否关系到资产的保障问题,因此责任人有义务实时地维护该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3其他信息变动
三、 资产处置
资产责任人有义务时刻维护名下资产状态,当资产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时,资产责任人需及时在系统中提出报废申请,(其中5万元以上物资设备需填写报废鉴定表,见附件4,写明报废原因,由相关专家、院领导等签字鉴定完成后,作为附件在系统中提交),详细操作见附件3。
报废申请发起后,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共同确认账实相符,经资产管理员和院领导审批通过后,进入“处置单位实物清运中”流程,由资产管理员协调国资处安排资产清拖。清拖过程资产责任人需在场,保证清拖物资为实际报废资产,做到“不错清、不多清”,以责任人、清拖人、国资处三方签字的“清运单据”作为资产报废已清拖的凭证。
清拖完成后,将“清运单据”提交给国资处资产科,审批通过后资产即可转为“待报废”状态,由国资处统一安排下账。
资产报废须有完备的手续才能将其移出名下账目,过程如有疏漏将可能变为资产遗失导致盘亏,请责任人务必重视。
附件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五万元以上物资设备报废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