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2302作者:来源:机电学院供图:审核: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计划要求,我校现启动2020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广泛宣传,按照选拔条件和时间节点,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4)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5、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09)。

6、申请人应符合该项目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和南航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备注:录取通知书/邀请函上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06月,同时不晚于20211231日)

三、派出渠道

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资源,学生除可通过所在单位(南航)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以外,还可留意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奖学金、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或国外合作项目,详见:https://bg.csc.edu.cn/ProjectList.aspx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202031日前)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并按要求准备书面材料于202031日前提交至各学院。

(备注:如有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无法在自助机上打印博士生成绩单,可于224日之前向所在学院秘书老师申请,学院统一办理后交至研究生院盖章。226日研究生院集中返还学院发放,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

2.学院推荐上报院内拟推荐人员材料202039日前)

1)材料审核: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2)院内评审:学院组织院内评审,形成学院拟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

3)材料报送:向研究生院报送以下材料

a.申请人材料一套(纸质版:A4正反打印,首页本人签字、贴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联培博士/攻博”);

b.2020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推荐意见汇总表》(研究生类)》一份;

请所在单位对每一位推荐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学院推荐意见,字数(含标点、空格)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

c.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学院统计用)。

请各学院将上述纸质材料于202039前送研究生院培养处(江宁师生服务大厅10号窗口/本部50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培养处邮箱:pyc01@nuaa.edu.cn.(电子版压缩文件名称:“学院+2020年国家公派申请个人材料及汇总表”)。

3.申请人网上报名(2020310日至331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申请人网申时间为2020310日至331。(331日后申请人已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有问题也将不可更改

4.学校评审和推荐上报名单公示

学校将于320左右完成校级评审和推选人名单公示。

5.学校网申受理。

学校将于412日前完成申请人网申受理及相关推荐材料上传工作。

6.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20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邮寄至研究生院。

五、注意事项

1、根据2020年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原则上不予以变更。

2.请拟申请赴美高校留学的师生特别注意,由于我校部分学科领域被美国列入敏感单位专业清单,请申请前与国外合作导师做好前期沟通,避免签证拒签。

3.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申请人如系重要涉密人员,请先行向保密处咨询有关出国规定。

六、申报材料提交说明

材料提交后请恕不予退还,请申请人务必自行留存副本,请务必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1、联合培养博士生个人申请材料清单: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公派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表》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3.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4. 国内导师推荐信

  5.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6. 研修计划(外文)

  7. 国外导师简历

  8.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2. 公派留学承诺书

2、攻读博士学位个人申请材料清单: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公派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3. 国内导师推荐信

  4.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 学习计划(外文)

  6. 国外导师简历

  7.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0.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 公派留学承诺书

(各类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5)

附件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申报清单模板及提交要求(2020).zip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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