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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关于2015级硕士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1156作者:来源:机电学院供图:审核:
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毕业硕士生:
       2015级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资格审查
    1、审核对象为2015级上半年全体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审核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3、审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开题报告、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等。
    4、学院于12月7日前向校学位办提交培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二、学位论文评审
    1、学位论文要求在201712月份完成。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务必参照我校(20154月修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附件1)撰写论文,并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按照论文撰写要求严格检查学生论文,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评审。
    2、校学位办公室将从培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比例抽取部分学位论文进行单隐名评审,我院将对所有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双隐名评审。校抽查者名单将于2017年12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元月4日前报送抽查学位论文材料;如不能及时报送材料,必须延期到正常毕业之日后半年以上时间方能论文送审和答辩。学院评审的二本学位论文在2018年1月8日前交学院教务办(15-B310),凡逾期不提交学位论文者,其学位授予问题将延期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2017年12月中旬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学位论文送审申请,学院对本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审填写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核,如申请延期送审,需在2018年1月8日前完成相关手续。
    4、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安排在2018年1月4日前进行。
    5、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审批手续,学院要求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在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学位论文答辩
    1、2018年3月15日开始进行网上答辩申请手续,学位办公室和学院将从通过学位论文评审的研究生中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由学位办公室和学院负责组织聘请。校抽查学位论文答辩名单于2018年3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同时学院抽查答辩名单也在机电学院网页上公布。
    2、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院的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导师不参加)或五人(导师可以参加)组成,其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秘书必须由讲师以上的在岗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中至少由一名校外或非本学院专家答辩过程中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应采用即问即答的方式,不允许经准备后集中回答。答辩情况由秘书记录(包括提问及答案)。
    3、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校抽查学位论文答辩名单公布至3月30日之间进行。如申请保留答辩资格,需在2018年3月16日前完成相关手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学科统一组织,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答辩的提前提出申请。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材料报送
    1、完成答辩后的研究生在3月30日前按归档材料目录将整理好的归档材料和在读研期间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教务办(15-B310)。
    2、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一式三本,其中二本(线装本)请导师在扉页上签名,三本论文承诺书上学生本人签名。一本线装交图书馆,另外二本交学院教务办15-B310。
    3、向校图书馆、研究生院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稿。
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初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材料报送
    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安排在2018年4月5日前进行。
    2、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内容、评阅意见和答辩情况组织推荐。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2018年4月9日前安排会议审批学位、初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4、学院报送授予学位表决票及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前。
六、学位论文抽查评审、答辩依据
    1、新增硕士专业毕业的研究生。
    2、新上岗导师指导的首届毕业研究生。
    3、以往出问题较多的学科、导师。
    4、指导研究生数较多的导师。
    5、跨一级学科及跨三个二级学科招生的导师。
    6、近3年内申请学位论文不上传互联网的导师。
    7、2017年审核暂停招生资格的导师。
    8、两份评阅书成绩差异较大或成绩较低的研究生。
七、其他
    1、研究生培养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和学位授予审核等有关管理环节要求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系统已将研究生培养、缴费等信息进行了绑定。申请人须在系统上通过培养资格审核及缴费审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环节,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程序。
    2、送审前由学院组织对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检测结果按照学院 “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的规定”(附件2)执行。达不到检测要求的(全文低于10%),一律不得组织答辩。
    3、对于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不能按时完成其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按学校规定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最长时间(含休学)为2年,不超过4.5学年(从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最后日期止)。
    4、对于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授予硕士学位的要求,但满足其它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毕业离校,并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学位办办理保留学位授予资格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满足要求后,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学院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2015级机电学院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项目
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人
培养资格审核
课程成绩、开题报告等
11月30日前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培养处
提交培养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12月7日前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学位论文
重合度检测
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论文正文部分(引言至结论)。
上传的检测论文文件名按以下格式命名,有助于提取作者姓名。
格式: "学号_作者_论文题目_专业_导师"或者"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导师"
1月4日前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
学位论文评审
论文送审2份,评阅人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3月10日前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
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或非本学院专家,成员是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知名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一般不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担任。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3月30日前
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学位办
学位论文评审
与答辩材料
按学校相关规定整理
答辩完3天内
答辩秘书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
3月30日前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审批学位、初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
4月9日前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材料报送
1、授予学位表决票
2、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3、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
4月9日前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毕业资格审核信息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下,毕业资格审查,答辩结果由学院教务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打印“毕业资格审核表”,核实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学院汇总后教务员签字,学院盖章统一提交。
4月9日前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学位授予信息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下,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并本人签字,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4月9日前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学位论文
硕士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3本(图书馆、档案馆和学院资料室各1本),同时分别向研究生院、图书馆提交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格式),上传研究生院电子版学位论文按学号_作者姓名命名。
4月9日前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专家评审会
评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4月11日前
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月16日
学位办
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
4月17日
研究生院
 
 
                                                                 机电学院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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