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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关于2016级转专业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4-13浏览次数:629作者:来源:机电学院供图:审核:

    根据教务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6级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暂行)》2016年7月修订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机电学院将开展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将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2016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简称“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郭宇
    副组长:许赞
    组员:于明礼 孙玉利 金霞 陈蔚芳 吴讯
    秘书:黄念一
二、2016级优秀生转专业工作
    1.选拔原则:按照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申请对象:2016级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3.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申请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全部必修学分,且必修课程无补考,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以内;
    3)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占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数的12%以内。
三、时间安排:
    1.4月21日前填写相应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见教务处通知附件),相关材料(过程成绩单或最终成绩    单由学院按要求统一打印)递交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
    2.4月27日前对申请转出学生组织考核,确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转出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均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
    3.5月18日前对申请转至本院的学生组织考核,确定同意转入本院学生名单;转入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均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
四、其他事项
    1.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
    2.学生申请转专业后,如果需要撤销转专业申请,须在转专业考核之前向教务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转专业学生在籍年限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集中咨询时间另行通知。

  机电学院联系人:黄老师、康老师;电话:84896442、52119880
                                   

 机电学院

二O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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