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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2014年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5-01-12浏览次数:1599作者:来源:机电学院供图:审核:
机电学院2014年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我院按照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工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如鹏        
    成员:左敦稳  郭勤涛  曲宁松  陈柏  沈建新  陆俊华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文亮      
    成员:许赞  陈炳发  卢文壮  游有鹏  鲁世红  刘桂琪
三、复试线
    要求GCT总成绩≥180分 且 单科成绩≥20分。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科目: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由学院统一安排。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0.5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一律不予录取。
    4、面试办法
    ①学科组成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
    ②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方可面试。面试时须核验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
    学历、学位异常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原则
    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录取成绩,根据相应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七、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点
元月17日(周六)
上午9:00―11:00
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明故宫校区7号楼
元月17日(周六)
下午13:00-20:00
学院组织面试
明故宫校区15-B327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5号楼
    联系人:陆俊华 刘桂琪
    联系方式:84892552
    投诉电话:84896460
九、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学院
2015 年 元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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