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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奖助金中期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1-01-11浏览次数:1960作者:来源:机电学院供图:审核:
    根据校研究生院对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安排与要求,学院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字[2009]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08]34号)等文件为依据,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订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如下:
1.评定对象
    200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研究生只参加中期考核,不参加奖助学金中期评定。
2.评审委员会
   研究生教学院长,党委副书记、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
2. 评定比例
    各学科奖助金按照入学时确定的奖助金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中期评定,评定后的等级比例基本不变。
3.评定标准
    根据中期考核结果、研究生学习情况和评定比例评定奖助金等级。
(1)原二等奖助金获得者,考核优秀或合格,奖助金等级不变。
(2)原三等或四等奖助金获得者,考核优秀,可提高奖助金一个等级;考核合格,奖助金等级不变。
(3)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奖助金降低一个等级;基本合格者,只享受四等奖助金。
(4)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任何奖助金。
4. 评定程序
(1)符合奖学金等级上调要求的研究生根据本人的情况向学院递交申请。
(2)各系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填入中期考核表。
(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研究生的奖助金等级。
(4)学院及时将奖助金评定结果上网公示。
     
 机电学院
                                                   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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