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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细则

发布时间:2010-09-25浏览次数:3285作者:来源:机电学院供图:审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
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细则
 
一、申请条件:
    1、“211”、“985”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非“211”、“985”院校但获得推免资格的专业排名前三名应届本科毕业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各1份。
    5.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同意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如确有困难,可延至面试时提交)。
    申请表和复印件均请用A4纸。全部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专业范围
    机电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阅读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要求,下载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第二项中要求提供的材料用快件直接寄(或送)达所选报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收理。
    3、申请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并缴纳复试费(复试费80元/生);
五、考核形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010年10月15日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差额复试。
    2、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3、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4、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
201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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